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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0 09:05:03 股吧网页版
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0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

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提示】

《兴证资管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该日起正式变更为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招募说明书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万份产品暂估净收益、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管理人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全面了解本集合计划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集合计划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集合计划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集合计划管理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特定风险等等。本集合计划为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低风险品种。本集合计划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和资产管理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集合计划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新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考虑到本集合计划在申赎、结算、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本集合计划的费率结构与一般货币市场基金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
的行为即表明其认可已与销售机构签署的相关增值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费率安排。

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集合计划份额总数的 50%,但在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因集合计划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在未持有到期时,会产生资产净值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不一致的风险。对此风险,管理人会定期比较成本估值与公允估值的差价,对估值偏离度较高的个券给予风险提示。

本集合计划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产品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产品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投资者应当通过管理人或具有集合计划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申购和赎回集合计划,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集合计划投资组合报
告和集合计划业绩表现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7
第三部分 管理人...... 13
第四部分 托管人......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部分 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 26
第七部分 集合计划的存续...... 27
第八部分 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8
第九部分 集合计划的投资...... 40
第十部分 集合计划的业绩...... 54
第十一部分 集合计划的财产...... 56
第十二部分 集合计划资产估值...... 57
第十三部分 集合计划的收益与分配...... 62
第十四部分 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 64
第十五部分 集合计划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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