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03 18:42:24 股吧网页版
申万宏源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增销售机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3

申万宏源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增销售机构公告
根据我司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集合计划销售协议》以及《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集合计划销售协议之补 充协议——适用【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 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双季增享6个月持 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参与需求,经我司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3年4月12日起,新增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我司管理的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 机构。销售机构委托募集账户以销售机构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851-85407888
公司网站:www.gwcaifu.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重要提示
我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详 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认真阅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 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 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