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万宏源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主体变更事宜的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2
关于申万宏源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主体变更事宜的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5号),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我公司通过设立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核准我公司自身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25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根据《申万宏源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当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独资或者控股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时,在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管理人有权在对本集合计划合同无实质性修改的前提下,将本集合计划合同中管理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前述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变更为前述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前述管理人变更事项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办理相关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对于申万宏源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职责的移交安排,现公告如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仍由我公司运作管理,自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管理人主体变更,且资管子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具体日期以届时公告为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平移至资管子公司运作管理,即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变更为资管子公司,《申万宏源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申万宏源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项下管理人的权利和队务由资管子公司承继,并由其履行管理人职责。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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