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7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7日
1.I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97018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6日止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日收益 (即集合计划
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集合计划份额
持有人当日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该集合计划当日总份额×当日总收益(计算
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18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累计期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并且未在收益分
配日前解约赎回的本集合计划全部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集合计划收益支付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默认的收益支付
方式是现金分红。 本集合计划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10月17日,现金红利
款将于2023年10月17日自托管账户划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收益结转的计划份额将于2023年10月17日直接计入其集合计划账户,2023
年10月18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2002]128I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集合计
划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分配、按月支付” ,收益支付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支付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集合计划采用 1.00I 元固定份额净值列示,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
根据每日集合计划收益情况,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
日暂估收益,并在月度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按月支付;
(3)收益月度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正,则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选择的收益支付方式, 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或支付相应的现金收
益;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集合计划份额保持
不变且不支付现金收益;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缩减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遇投资者剩余集合计划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管理人将根据
内部应急机制保障集合计划平稳运行;
(4)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
日支付;
(5)当日申购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
回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
(6)咨询方式:
客服电话:4008-918-918
I I 网址:https://www.shzq.com/
I I(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
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仔细阅读《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和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
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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