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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9 09:06:09 股吧网页版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9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1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9701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上海证券现

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

公告依据 同》、《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托管协议》和《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9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原则上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具体时点以管理人公告为准,但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追加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 元(红利再投资不受此限制)。如有调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本集合计划原则上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要求。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见集合计划管理人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集合计划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集合计划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集合计划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1.00 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集合计划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集合计划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集合计划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本计划申购赎回方式可以采用自动申购和自动赎回方式。投资者可设置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预留资金额度内的资金不自动申购基金份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0.01 份。每个集合计划交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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