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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5 07:58:34 股吧网页版
“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5

“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2年11月2日成立。 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并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我公司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开展了本集合计划的合同变更工作,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关于准予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1069号)。

2022年7月11日,我公司于公司网站发布《关于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按照《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 本次合同变更自2022年7月25日起生效。

自2022年7月25日起,“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 原《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 投资者将按照《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 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同》、《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对于投资者依据《金中投聚金利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参与本集合计划获得的份额,自2022年7月25日起,投资者持有的上述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投资者将默认同意变更后的法律文件及快速取出协议。 本集合计划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办理规则详见公司相关业务公告。

3、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32,公司网站:http://www.ciccwm.com。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聚金利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聚金利份额不等于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 投资者投资于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此外,中国证监会对聚金利变更的批准,并不代表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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