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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5 07:20:44 股吧网页版
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5

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中金财富聚金利

基金主代码 9701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7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公告依据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金财富聚金利
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财
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7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7月2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集合计划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上限,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集合计划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集合计划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集合计划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申购方式采用一次签约、自动申购方式。

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统自动生成申购集合计划指令, 将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
换成集合计划份额,投资者可设置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在日终自动申购时,超过预留资金额度的资金才能用于自动申购计划份额。

在每个交易日终,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指令通过销售机构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将符合条件的资金申购集合计划份额。 自动申购的具体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低于1.00元的情况除外。

3、“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
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7、集合计划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合计划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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