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2
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万联证券 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或“本集合计划”)于 2013 年5 月 29 日成立。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并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我公司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开展了本产品的合同变更工作,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准予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507 号)。
2022 年 6 月 24 日,我公司于官网发布《关于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变更为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按照《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
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生效。
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万
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投资者依据《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
合资产管理合同》参与本集合计划获得的本集合计划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3、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或登录我公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322,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风险揭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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