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5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7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平安现金宝现金管理
基金主代码 97017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平安证券现
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2023-07-25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23-06-27至2023-07-24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投资者累计收益=Σ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该基金当日总份额×当日总收益 (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
“分”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3-07-26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集合计划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方式, 投资者收益结转的集合计划份额将于2023
年7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7月26日起可查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集合计划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注:1.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2.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
集合计划份额);
3.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集合计划资产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stock.pingan.com/
2、 平安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551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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