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资管金麒麟悦享添利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金麒麟悦享添利 30 天滚动
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五月
重要提示
兴证资管金麒麟定享纯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正式变更为兴证资管金麒麟悦享添利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招募说明书的变更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集合计划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需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集合计划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集合计划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集合计划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集合计划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集合计划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集合计划管理风险,本集合计划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高于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货币市场基金。
当本集合计划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安排详见资产管理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集合计划法律文件中关于侧袋机制的有关内容。侧袋机制实施期间,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对集合计划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
集合计划启用侧袋机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集合计划份额总数的 50%,但在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因集合计划份额赎回、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集合计划 A 类、C 类份额设置 3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A
类、C 类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A 类、C 类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 A 类、C 类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集合计划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 A 类、C 类份额的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风险。本集合计划名称为兴证资管金麒麟悦享添利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但是考虑到周末、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日原因,每份 A 类、C 类份额的每个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或短于 30 天。投资者应当在熟悉并了解本集合计划运作规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及时行使赎回权利。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集合计划投资组合报
告和集合计划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管理人......9
第四部分 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3
第六部分 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 25
第七部分 集合计划的存续......26
第八部分 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7
第九部分 集合计划的投资......42
第十部分 集合计划的业绩......53
第十一部分 集合计划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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