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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26 09:43:21 股吧网页版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金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6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银河水 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金额限制的
公告

为保障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 划”)的平稳运作,更好地保护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银河水星 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 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自《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调整旗下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 申购金额限制,现将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1、自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投资人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追加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2、自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本集合计划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 额上限为 6 亿份。本公告生效后,如单日单个交易账户申购后的累计持有份额(当日已登记在册部分与当日申购部分的汇总)高于 6 亿份,则管理人有权拒绝 当日该交易账户的全部申购申请并确认失败。

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 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针对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金额限 制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详细情况,请阅读本计划的 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或拨打 客服热线(010-89623098)咨询有关事宜。

三、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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