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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9 15:26:30 股吧网页版
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9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更新)

管理人: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四年五月

重要提示

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管理人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87 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2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并于 2013 年 3 月 4 日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16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的规定,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产品的规范验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同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集合计划管理人公布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原《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02 号),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成立,并已于 2024年 5 月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根据《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主体变更的公告》,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中国证监会对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集合计划合同、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本集合计划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需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产品特性,并承担集合计划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集合计划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集合计划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集合计划管理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特定风险等。本集合计划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变更集合计划管理人等相关事项,本招募说
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托管人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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