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达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关于调整信达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1、管理费调整方案
基金名称 信达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 集合计划”)
基金简称 信达现金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970158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信达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公告依据 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信达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管理费下调起始日期 2024-05-30
管理费恢复起始日期 2024-05-31
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关于管理费的相关约定:“如果以0.80%的管理费计算的七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倍活期存款利率,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为0.30%,以降低每万
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集合计划管理人
调整原因 方可恢复计提0.80%的管理费。集合计划管理人应在费率调整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因发生上述风险情况,故管理人与2024年5月30日将管理费调整为 0.30%。2024年5月
31日,前述风险情况消除,管理费率恢复至0.80%。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
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请于投
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
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
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做好风险测评,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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