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20 10:06:1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安信资管瑞安3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2022/07/2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0

关于安信资管瑞安 3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增加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
投资者可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在盈米基金办理安信资管瑞安 30 天
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B 类份额(970155)以及 C 类份额(970156)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投等业务,并参加盈米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间,具体折扣费率以盈米基金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盈米基金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盈米基金的有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盈米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盈米基金网站:www.yingmi.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7;

本公司网站:www.axzqzg.com。

风险提示: 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