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权益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4
关于调整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分红权益期的公告
根据《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具体分红权益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本季度分红权益期或收益累计期间的最后一天由本季度末月的 20 日调整为本季度倒数第二个交易日。同时,从 2024 年开始,每个分红权益期或收益累计期间的第一天为上个分红权益期或收益累计期间后的第一个自然日,每个分红权益期或收益累计期间的最后一天为每季度倒数第二个交易日。具体分红权益期或收益累计期间以管理人收益支付公告为准。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集合计划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本集合计划公布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不作为对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的依据。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产品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管理人产品时应认真阅读相关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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