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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7 09:05:04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7

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4 月 27 日

基金名称 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

基金主代码 9701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

公告依据 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信建投 智多鑫

货币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建

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04-27

赎回起始日 2022-04-27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 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 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 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集合计划首次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 1,0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为 1,000.00 元。
销售机构在此最低起点金额之上有 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管 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本集合计划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具体规定请 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2、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 合计划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 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 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 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4、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 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集合计划合同另有约 定外,本集合计划 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对于在 T 日规定时间受理 的集合计划份额申购申请,在 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
投资者办理份额变更登记手续,T+1 日开始计 算并享有集合计划的分配权益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

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 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3、“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优 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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