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1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
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于2013年5月16正式
成立,2013年5月31日取得《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521号)。 管理人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 国证监会于2022年2月21日签发 《关于准予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 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325号) ,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变更。
2022年3月7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关于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变更及合同变更意见征询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份额类别、投资范 围、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策略、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相应修 订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合同变更自2022年3月28日起生效。
自2022年3月28日起,“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正式更名为“财达证
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财达 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财达证券稳达一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 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 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 .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财达证券稳达中
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
务必仔细阅读。
2、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311-95363,公
司网站: https://www.s10000.com。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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