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15 09:07:41 股吧网页版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增加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5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增加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
构的公告

根据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网金”)签署的代理销
售协议,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起,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增加大连网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 适用的基金范围

集合计划全称 简称 基金代码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

970125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 券 A

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

970126
券 C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在大连网金办理本集合计划的
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以大连网金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大连网金申购且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集合计划合同规定的投
资者。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89623100 或 010-89623200

公司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

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899-100

公司网站:www.yibaijin.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