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9 15:27:42 股吧网页版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证弘利债券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证弘利债券 C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6 月 29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证弘利 基金代码 970122

下属基金简称 上证弘利债券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970123

基金管理人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1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 年 7 月 1 日

基金经理 张乃禄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4 年 3 月 18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经理 徐铭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9 月 5 日

注: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上
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正式成立。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1]3579 号文批复。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弘
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九、集合计划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集合计划财产的稳健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资产
投资范围 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现金、银行存
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

发。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可转股,须在转股前卖出。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80%,本集合计划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