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证弘利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05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证弘利债券 A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 年 7 月 1 日
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证弘利 基金代码 970122
下属基金简称 上证弘利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970122
基金管理人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1-1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07-01
张乃禄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4-03-18
其他 投资者依据原《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
与集合计划获得的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本集合
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集合计划的A类份额,管理人对本次自
动转换不收取申购或转换费用
注: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3年5月21日正式成立。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1]3579 号文批复。自2022年1月11日,《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九、集合计划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集合计划财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
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现
金、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
发。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可转股,须在转股前卖出。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
的80%,本集合计划每个交易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