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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5 09:33:40 股吧网页版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并实施延期赎回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上海证券弘利债券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并实施延期

赎回的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我公司”)旗下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为“本集合计划”)
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发生单个开放日内的集合计划份额净赎
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集合计划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集合计划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10%的情形,即发生了巨额赎回情形。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当


集合计划出现巨额赎回时,集合计划管理人可以根据集合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当集合计划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集合计划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集合计划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我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预防和避免全部赎回可能对集合计划资产净值造成的较大波动,管理人决定对本次巨额赎回实施部分延期赎回措施。我公司已与大额机构投资者就巨额赎回事宜进行了及时沟通,并已与该机构投资者协商一致,对该机构投资者的剩余赎回份额顺延一日进行赎回处理。

投资人可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www.shzq.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咨询有关详情。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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