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吴裕丰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事宜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关于东吴裕丰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终止事宜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吴裕丰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东吴裕丰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117,A 类份额代码:970117,C 类份额代码:970118)即将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
东吴裕丰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即将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到期终止,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日终,本集合计划的剩余期限不足 2 个月,即将触发上述《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将于“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管理人组织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集合计划清算。依据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集合计划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集合计划债务后,按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在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集合计划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集合计划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最终清算结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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