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1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3年0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简称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
基金主代码 97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 《华创证券创享一
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01月17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07月2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
有期A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
有期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70103 97010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
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
注: A类份额不开放申购, 每封闭3个月集中开放赎回一次; B类份额设定一年的最短持
有期, 投资者持有的B类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 方可申请办理B类
份额的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1日, 在A类份额开
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办理A类份额的赎回, 不开放申购, 开放赎回期后进入运作周期的
封闭期, 下一个开放期为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自B类
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B类份额的赎回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
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下同) ,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实际操作中,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 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无。
3.2.1 前端收费
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集合计划份额赎回。 每次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不得低于1份,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集合计划份额余额不足1份
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 需同时
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1) A类份额
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集合计划
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份额时收取。 对于持续持有A类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对持续持有A类份额长于或等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未计入集合计划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 B类份额
本集合计划对于每份B类份额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集合计划B类
份额满一年, 在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不收取赎回费。
(3) A类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A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30天
计划的份额期限连续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无。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本集合计划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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