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4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公告
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于2013年5月31日正式成立,并于2013年7月8日取得中国证券
业协会《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688号)。管理人华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
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于2021年10月
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函【2021】3249号文,准予
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
2021年12月9日,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官网发布《关
于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华创证券创享一年
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按照
《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创银杏
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
序,于2021年12月23日已完成变更征询工作。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
年12月24日起生效。
自2021年12月24日起,“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正式更名为“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计划”,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
式生效,《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
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华创银杏低风险套
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华创证券创享一年
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自生效日起,原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
为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该份
额后续仅支持赎回操作。
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
理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和赎回开始公告
(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
重要提示:
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华创证券创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
务必仔细阅读。
华创正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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