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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09:06:24 股吧网页版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证券海盈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证券海盈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海证券海盈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海证券海盈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083)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 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之“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自《东海证券东风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本集合计划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

《资产管理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超
过 2024 年 12 月 13 日。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
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集合计划到期终止日,符合《资产管理合同》进入开放持有期的投资者可于本集合计划开放日正常办理赎回业务。

本集合计划到期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投资者可咨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官网:https://www.longone.com.cn;服务热线:9553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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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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