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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4 09:05:15 股吧网页版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发布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
上发布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代码:970082,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集合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17:00
止(纸质投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短信投票以集合计划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纸面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4 层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董小燕

联系电话:021-20333819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电话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提交按本公告规定的电话投票方式进行。
5、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短信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集合计划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
集合计划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面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票见附件二。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longone.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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