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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赎回费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在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后调低赎回费率。为更好的服务客户,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起调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赎回费
率。
一、调整方案
调整前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90 日 0.5%
N≥90 日 0
调整后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 日 0
二、调整生效时间
上述集合计划的赎回费调整,将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正式生效。即,如投
资者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后(含 14 日当日)提出赎回申请,将适用调整后的赎
回费收取标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最近一次公告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更新。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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