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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24 09:07:01 股吧网页版
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9700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构名称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华安证
券合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华安证券合
赢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

基金简称 华安证券合赢添利债券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计划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集合计划,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2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集合计划财产,主要用于本集合计划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集合计划份额赎回。每次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不得低于 1 份,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集合计划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费在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收取。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集合计划变更前已有的计划份额的申购确认日以计划份额持有人申购变更前计划份额的申购确认日为准。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D) 赎回费率

D<7 日 1.50%

7 日≤D<30 日 0.75%

D≥30 日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收取的赎回费全部归入集合计划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
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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