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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2
关于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
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于存续期届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
同》的约定履行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集合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4年9月2日,并将于2024
年9月3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计划的基本信息
集合计划名称: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代码:970071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创业创享纯
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二、集合计划合同终止事由
《资产管理合同》中关于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
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
日起 3 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 3 年
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
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
《资产管理合同》于2021年9月2日起合同变更生效,根据上述约定,第一创
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于2024年9月2日正常到期终止。本集
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等规定对本集合计划进行
清算,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
(一)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安排
1、本集合计划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4年9月2日,自2024年9月3日(最后
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集合计划管理费、托
管费。
2、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组成: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职责: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负责集合计划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
民事活动。
4、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
(1)《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集合计划;
(2)对集合计划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集合计划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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