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事宜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事宜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中关于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
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合同变更生效之
日起 3 年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
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
《资产管理合 同》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合同变更生效,根据上述约
定 ,第 一 创业创享纯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将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到期终止。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资产管理合同》等规定对本集合计划进行清算,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
持有人大会。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集合计划到期终止日,符合《资 产管
理合同》进 入开放持有期的投资者可于本集合计划开放日正常办理赎回业
务。
本集合计划到期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
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根
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将于“自出现《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之
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管理人组织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
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集合计划清算”,“依据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集合计划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
税款并清偿集合计划债务后,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比例
进行分配”。
本集合计划最终清算结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
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
文件及相关公告。
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投资者可咨询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官网:www.firstcapital.com.cn;客服电话:95358。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
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集合计划
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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