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24 14:27:29 股吧网页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国元元赢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元元
赢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元元赢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2023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
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yzq.com.cn)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
//eid.csrc.gov.cn/fund) 披露, 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9557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
定。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 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
管理产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