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证券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及C类)新增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8
关于长城证券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及 C 类)新增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基金”)签订的《公募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增加度小满基金为长城证券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A 类及 C 类份额的代销机构,该代销机构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基金销售资格。
自 2022 年 8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以在度小满基金网点办理本集
合计划 A 类及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有关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产品代码:970064)及 C 类份额(产
品代码:970066)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网站:https://www.duxiaomanjijin.com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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