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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13
关于长城证券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及C类)新增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
米基金” )签订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公大集合)代
理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增加盈米基金为长城证券三个月滚动持有债
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A类及C类份额的代销机构,
该代销机构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基金销售资格。
自2022年7月13日起, 投资者可以在盈米基金网点办理本集合计划A类及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
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有关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 (产品代码:970064) 及C类份额 (产品代码:
970066) 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
募说明书、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s://yingmi.com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
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
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
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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