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9 15:58:12 股吧网页版
国联金如意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9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金如意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
管理人: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重要提示

国联金如意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
划”或“集合计划”)由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管理人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87 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29 号)、《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募集,并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发起设立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539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的规定,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产品的规范验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同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关于准予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1952 号)批准,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
《国联金如意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02 号),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成立,并已于 2024年 5 月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根据《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主体变更的公告》,国联金如意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中国证监会对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
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集合计划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需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产品特性,并承担集合计划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集合计划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集合计划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集合计划管理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特定风险等。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集合计划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集合计划财产损失。

本集合计划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变更集合计划管理人等相关事项,本招募说
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