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0-20 14:03:10 股吧网页版
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0


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9700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内具体办理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集合计划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为赎回开始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集合计划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则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开始日时间可能不同。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业务时,首次申购最低申购金额均为 1.00
元,追加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集合计划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可以多次申购本集合计划,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率如下表:

单笔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

100 万≤M<300 万 0.5%

3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元 1000 元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集合计划财产,主要用于集合计划的市场推广、销售等集合计划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集合计划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合计划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