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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1 09:06:33 股吧网页版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集合计划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1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集合计划增
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代理销
售协议,自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本公司旗下集合计划增加光大银行
为代销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的基金范围

集合计划全称 简称 基金代码

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 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 970051
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混合

二、重要提示

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
管 理 计 划 招 募 说 明 书 》 等 法 律 文 件 已 于 管 理 人 网 站
(http://yhjh.chinastock.com.cn)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三、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和本公司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具体业务办理事宜。

1、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89623100 或 010-89623200

公司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95 或 400-788-8888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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