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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9
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07 月 18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4 年 08 月 09 日
一、重要提示
东莞证券德益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原为旗峰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
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
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已完成对原集合计划的规范验收并
批准了合同变更。自 2021 年 7 月 6 日起,《东莞证券德益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旗峰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东莞证券德益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3、《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
存续期不得超过三年”,本集合计划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存续期限届满,触发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
本集合计划从 2024 年 7 月 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集合计划情况
1、 集合计划基本情况
名称 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简称 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
主代码 970038
契约型开放式
运作方式
对每份集合计划份额设置6个月最短持有期
合同生效日 2021年07月06日
管理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份额总额 21,455,573.13份
合同存续期 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期限届满后按
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2、 产品说明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承担合
投资目标 理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
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充分考虑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性、收
益性及流动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资
产的稳定增值。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对宏观经济形势
以及微观市场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变
化,持续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险,在
确保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
置,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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