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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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关于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以及《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038)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
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约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3、《资产管理合同》约
定的其他情形”;《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
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三年”。
现因《资产管理合同》于2021年7月6日起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7月5日
届满。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
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
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二)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东莞证券德益
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访问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dgzq.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32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
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
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
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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