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0
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23
年2月10日起,中证金牛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
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038,产品简称:
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投资者可通过中证金牛办理本集合计划的
申购、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登载于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东莞
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莞证券德益
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东莞证券德益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
揭示书》《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
《东莞证券德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公告》等法律文件和相关业务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
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提醒投资者集合计划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
相关的集合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集合计划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