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安证券合赢九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7

- 1 -
华安证券合赢九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3 年 7 月 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 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
决定前, 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证券合赢九个月持有 基金代码: 970035
份额简称: 华安证券合赢九个月持有
基金管理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集合计划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但
本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计划份额均设置 9 个月的最短持
有期限。
基金经理: 汪志健、 张钰、 张欣 汪志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 年 11 月 7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2 月 14 日
张钰: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 年 11 月 7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6 月 6 日
张欣: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 年 11 月 17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5 月 11 日
其他: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 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 本集合
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 2 -
(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
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
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
券、 地方政府债券、 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债券或票据)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 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经中国
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 集合计划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 持有到期策略
2、 利率预期策略
3、 收益率曲线策略
4、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1) AAA 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占产品总资产的 30%-100%;
(2) AA+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占产品总资产的 0-70%;
(3) AA 信用债投资比例占产品总资产的 0-20%。
5、 类属替换策略
6、 个券优选策略
7、 可转债申购投资策略
8、 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9、 可转债转股套利策略
10、 新股申购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基准指数=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
收益率× 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属于中低等风险/收益的投资
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
金、 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混合型基金、 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华安证券合赢三个月定开各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图
注: 数据截选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 3 -
( 三) 自《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最近十年( 孰短) 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申购金额(M, 单位元) /
持有时间(D, 单位日)
费率 备注

- 4 -
认购费 - -
申购费(前
收费)
- -
赎回费 -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年费率
管理费 0.8%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若有) -
业绩报酬 -
其他费用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 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 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中
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