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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07:33: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关于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027、970028)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的约定:“本
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本集合
计划到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资产管理合同》于 2021 年 6 月 7 日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
超过 2024 年 12 月 6 日。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
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将于“自出现《集合计划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管理人组织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集合计划清算。依据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集合计划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集合计划债务
后,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最终清算结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
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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