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1
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集合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
的有团责任公司安照相关法律法规
能力,烈担任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知
金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依跟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
照相关法种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集合计划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签于串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款
任本集合计划托管人
明确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院
除非另有约定,《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
日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集合计划合同》为准,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集合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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