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9 09:06:3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9


关于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 “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集合计划基本信息

集合计划名称: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天风天盈一年定开混合

集合计划代码:970023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本集合计划为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开放运作和封闭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名称: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 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之“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

“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021 年 8 月 30 日生效,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满
三年。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
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集合计划合同终止情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391/400-800-5000、登录管理人网站(https://www.tfzqam.com)咨询、获取本集合计划的相关事宜。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