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3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8
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基金简称 天风天盈一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9700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8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
公告依据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
管理合同》")、《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0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2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开放运作和封闭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集合计划的首个开放期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管理人公告的开放之日起,后续每个开放期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
本集合计划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为准。在开放期间本集合计划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本集合计划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集合计划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开放期首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集合计划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集合计划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需依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本集合计划封闭期为一年,本集合计划的封闭期为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止。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集合计划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次为本集合计划第三个开放期,具体期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开放期内2023年10月24日(含该日)至2023年10月30日(含该日)办理赎回业务,2023年10月24日(含该日)至2023年11月20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交易时间办理申购业务(如有调整以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为准)。2023年11月21日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鉴于本集合计划拟于2024年8月29日到期终止,本次封闭期可能不满一年,本集合计划到期清算后,将清算后资金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可根据上述规定办理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转换业务,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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