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2
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
集合计划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月
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信达步步为赢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变更而来。 信达步步为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管理人依照《证券公司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证监会令第 17 号)、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
业务实施细则》 (证监会公告[2008]26 号)、 《信达步步为赢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管理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证监会公告
〔 2018〕 39 号)的规定,信达步步为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集合计划名称由原“信达步步为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变更为“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后的《信达
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自集合计划管理人
公告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原《信达步步为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同日
起失效。
集合计划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募集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
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
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
募说明书和集合计划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集
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并阅知本说明书和集合计划合同(包括合同签署条款)全文,了解相关权利、
义务和风险,愿意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信达丰睿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
2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享受集合计划收益,同时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本集合计划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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