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8 13:07:12 股吧网页版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8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
集合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零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
第二部分前言
第三部分释义
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
第五部分集合计划合同的存续
第六部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与账回
第七部分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第十部分集合计划的托管
第十一部分集合计划份额的登记
第十二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第十三部分集合计划的财产
第十四部分集合计划资产估值
第十五部分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
第十六部分集合计划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七部分集合计划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八部分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部分集合计划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
第二十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第二十二部分集合计划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部分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内容摘
宏源证券管理有限公
第一部分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
中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宏源证券宏源3号
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
宏源证券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于2010年11月2日经中国证监许可【2010】1518号文核准设立,自2011
年2月14日起开始募集,于2011年3月11结束募集工作,并于2011年3月21
日正式成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8)39号)的规定,宏源证券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己完成
产品的规范验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同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2021年1月19日起,《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宏源证券宏源3号红利成长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