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3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对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对本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
和《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并同步更新管理人和托管人简况,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数据,以及服务机构信息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产品存续期限由“自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延
长为“自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安信证券瑞
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0 年 5 月 14
日。
二、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对照表》、《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产品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本产品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在特殊开放期内赎回不收取赎回费。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的相关事宜。
同时,本产品暂停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的申购业务,具体
请参见《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产品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17。
5、公司网址:www.axzqzg.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 2:《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变 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变
第四部分
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集合计划的基
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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