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5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更新
管理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更新
重要提示
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由安信证券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变更而来,原集合计划由管理人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08〕26号)、《安信证券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于2012年12月27日成立,并于2013年3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函(中证协函【2013】15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30号),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正式成立,并于近日正式获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原集合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中国证监会对原集合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需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产品特性,并承担集合计划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集合计划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集合计划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集合计划管理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对于投资者依据《安信证券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参与集合计划获得的安信证券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投资者持有的上述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集合计划A类计划份额。本集合计划A类计划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本集合计划A类、B类和C类计划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各类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因此各类计划份额净值不同。故,投资者需要了解,各类集合计划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及赎回本金将有所不同。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计划、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计划,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本集合计划带来额外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由此可能给集合计划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当本集合计划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资产管理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部分的规定。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管理人将对集合计划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集合计划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及《资产管理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管理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集合计划。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5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
目录
一、 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 ...... 5
二、 绪言 ...... 6
三、 释义 ...... 7
四、 集合计划管理人 ...... 13
五、 集合计划托管人 ...... 20
六、 相关服务机构 ...... 25
七、 集合计划的存续 ...... 29
八、 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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