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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5:46:15 股吧网页版
有关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在中国内地进行分红的补充提示2024年11月13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3


有关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在中国内地进行分红的补充提示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年度分红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10 ]次分红

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的基金份 BM2 人民币份额 BM2 港元份额 BM2 美元份额

额类别
本次分红的基金

份额类别的交易 968037 968039 968035

代码
本次分红的基金
份额类别每份额

的分红金额(单 人民币: 0.0163 港元: 0.0153 美元:0.0155

位:元/份基金
份额)

注 : 有 关 本 次 分 红 的 全 部 信 息 投 资 人 可 参 阅 基 金 管 理 人 于 本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hsbcjt.cn/)登载的基金分红文件。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中国内地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中国内地除息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中国内地现金红利发放 BM2 人民币份额 BM2 港元份额 BM2 美元份额
日 2024 年 11 月 14 2024 年 11 月 14 2024 年 11 月 14
日 日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次分红的基金份额类别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PUBLIC

本基金的分红来源于基金取得的收益。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 [2015] 125 号《关于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内地个人投资
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该香港基
金在内地的代理人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
益,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中国内
地与香港对基金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可能导致香
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资产回报有别于在香港销售
的相关份额。同时,中国内地关于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互认
基金与内地普通公募基金的税收政策也存在差异。综上,
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因税收政策差异而对基金资产回报可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能产生的影响。内地投资者如需了解其投资于香港互认基
金的中国税收政策,请查阅财税 [2015] 125 号《关于内地
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内地代理人就本次分红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额应为内地个
人投资者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约为美元 0.0031 元
(交易代码[968035])、人民币 0.0033 元(交易代码
[968037])、港元 0.0031 元(交易代码[968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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