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1 18:06: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新增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为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关于新增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为

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基金”)签订销售协议,现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新增中银基金直销柜台作为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968030)在中国内地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网址:www.bocim.com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有关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s://www.bocim.com/hkfunds/#/hkeq-hkchn)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发售公告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名义持有人安排、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https://www.bocim.com/hkfunds/#/hkeq-hkchn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风险提示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风险因素。本基金之投资组合的价值或会因各种风险因素而下跌,投资者在本基金的投资可能因此而蒙受损失。无法保证可取回本金。投资者还应特别关注本基金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该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